2016年8月5日 星期五

第二十四回 - 當騙子前要夾八字

正所謂「騙徒的手法層出不窮」,但,很多時候,永遠是「天網恢恢」...... 話說,在大約十多年前,有一種行騙的方式,是騙徒打電話去一些公司,問他們的老細或是經理在不在公司,如不在,騙徒便會上公司,說是有急件或是機票等,要給他們的老細,咁老細不在,員工便代收啦。但騙徒會對他們說,要一手交錢,一手交件,通常是幾千左右。忠心的員工,當然義不容辭的代老細俾住先。好了,老細回來,發現那些所謂要俾錢收的件,其實是廢紙,咁員工就白白的被騙了幾千元。但這類型的案件是十分難追查的。

我曾經接過一件案件,有一位在KFC做的20多歲的女職員就是如此的被騙去二千元。案件中,那廢紙和信封拿了作指模化驗,發現有一隻指模,但不知這隻指模是屬於什麼人。(注:一般沒犯罪紀錄的人,警方是沒有其指模記錄的)好了,這檔案一直的在檔案室內。但,騙案的手法就如時裝一樣,會 out 的,因為通晒天後,不會有人再上當。

騙徒也像 fasion designer 般,每季也得要搞些新創作,那些「客人」覺得有新意,才會 buy 你個 idea 而上當。 兩年後,這一類的騙案已不再流行,於是,這個疑犯再搞搞新意思,奈何,機關算盡,他又如何會想到,他的「客仔」是一名休班探員,於是被當場捕獲。一查之下,就對中了兩年前他留下的指模。但是,單憑一隻指模,是沒有足夠的證據去證明他與兩年前那騙案有關的,因為很多人也會機會觸碰過那信封。於是,得要進行認人手續,要那KFC的員工在騙徒和云云戲子一起時,把他認出。詭異的是,事主在兩年前跟騙徒只是有少於五分鐘的一面之緣,在認人行列中把他認到。結果是,他兩條行騙罪成,判監禁年半。只能說,他的八字不適合當騙子,騙人偏偏騙中一個過目不忘的年輕女子和一個警察,或許,他去買六合彩,會有更大的回報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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